為保證食品衛生,保障師生身體健康,根據《食品衛生法》有關規定,制定如下衛生檢查制度: 一、學校要成立食品衛生領導小組,食品衛生有專人管理和負責。 二、衛生許可證應懸掛于醒目處,從業人員應體檢、培訓合格后,持有效的健康證方可上崗。 三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,凡患有傳染病都不得參加接觸食品工作。 四、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,并保持個人衛生。 五、做好食堂內外環境衛生,做到每餐一打掃,每天一清洗。 六、食用工具每天用后應洗凈,保持潔凈,食(用)具做到“一刮、二洗、三過清、四消毒、五保潔。” 七、不購進、不加工、不出售腐爛變質、有毒、有害、超過保質期的食物。 八、生、熟食品、成品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,分類存放,不得混放。 九、搞好操作間衛生,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須專用,并有明顯標志。 十、保持倉庫整潔,食品應做到有分類、有標志,離地離墻保管。 十一、食堂要有防蠅、防鼠等措施,嚴防生物污染。 十二、及時處理好垃圾,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,搞好“三防”工作。 十三、要求食堂管理人員每日自查一次,管理小組每周檢查一次,管理領導小組每月檢查一次,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處理。